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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都改稱先生或者老闆了,再不然江湖點稱兄道弟。可她還用生產隊時代的稱呼,叫警察爲同志。
不過在辦公室的警察也不在意,說:“大姐,我已經給你講過多次了,人已經送去縣了,你怎麼就是不信呢?”
“信什麼,我孩子他爸那不是幫抓小偷的嗎?幫抓小偷的也犯法呀?”
“可是他打死人了呀,人一死性質就變了哇!”
“踢死那不是活該嗎?誰叫他去偷別人東西的,在過去小偷踢死了就死了呢!”
“大姐,現在是法治社會……好了,我不和你講這麼多了,講你聽,你也不一定聽得懂!回去吧,我要去方便了!”警察說一聲,站起來開後門便走了。
蘇純月一個人站在辦公室,遲遲不見警察返回來。想起孃家有個堂哥在鎮政府工作,她走出派出所辦公室。到院子裏留單車的地方,騎上單車便去鎮政府找那個本家堂哥。
這個本家堂哥在民政辦工作,和派出所還算有點交情。聽了堂妹蘇純月的講述,堂哥親自打電話去問派出所的警察。
“純月,慶喜真的被送去縣看守所了。大概是你出門的時候,恐怕現在都還在路上!”掛了電話,本家堂哥便對蘇純月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