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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好了,平時不注重教育,現在打孩子算什麼!”
韓博拍案而起,動手的家長嚇一大跳,連忙松下孩子站到陳校長身邊。
“筆錄只是確定遊戲廳在非節假日期間,對未成年人營業的證據,不會留下案底。不過這件事要引起你們這些家長重視,這幾臺是什麼遊戲機,賭博機!一旦沉迷其中,多少錢也不夠輸。許多孩子就因爲玩遊戲誤入歧途,今天變着法管家長要錢,明天偷偷拿家裏錢,家裏搞不到錢去外面偷。《少年犯》電影你們應該看過,少管所那些少年犯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與家長平時不注重教育有很大關係。”
“韓特派說得是,我忽視教育,我把他帶回去好好教育。”
“韓特派,孩子沒什麼自制力,這種害人地方應該取締。聯防隊不管,文化站責任更大,爲幾個錢,要毀掉多少孩子前途!”
小學陳校長聲色俱厲,遊戲廳老闆耷拉着腦袋不敢吱聲。
立法滯後,公安機關特別是他這個公安特派員,針對這種情況能運用的法律法規只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是1987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當時沒電子遊戲廳這個新鮮事物,更不可能有如何管理處罰的相關條款。
引用第十九條第二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市場、商場、公園、影劇院、娛樂場、運動場、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的秩序的”太牽強。
引用第二十條第四款“經營旅館、飯店、影劇院、娛樂場、運動場、展覽館或者其他供羣衆聚集的場所,違反安全規定,經公安機關通知不加改正的”同樣不合適。
思來想去,只能引用第三十條第一款,往“賭博或者爲賭博提供條件”上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