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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點47分,抓捕分隊安全返回警務室。
鐵門大開,傳達室坐着一個聯防隊員,三十多個買媳婦的已經去了看守所,不然安全保衛工作不會如此鬆懈。
老王同志辦事效率極高,“思崗縣公安局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偵查中隊”牌子已經掛上了。雖然這個中隊縣編辦不承認,但比名不正言不順的良莊鄉警務室強,一到門口一看見這牌子便能感覺到這裏是公安機關。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打拐中隊邊上居然加掛一塊“思崗縣良莊鄉人民政府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辦公室”的牌子。
頗有點宣示主權的意味,似乎想以此告訴所有人,警務室是良莊鄉人民政府的,不是縣公安局的。
絕對是老盧的指示,如果沒猜錯,這個打拐辦主任應該是周正發兼任。
跳下車,走進大廳,一個熟悉的面孔出現在眼前。
“牛部長,您也在。”
“回來了,這一路是不是很辛苦?”
“有車,條件好,算不上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