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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局也被搞怕了,欲言又止地來了句:“據負責具體辦理案件的刑警支隊副支隊錢大海同志彙報,顧思成落網之後氣焰依然囂張,在接受審訊時不止一次叫囂這事沒完,聲稱做鬼也不會放過韓博同志,在逃的錢小勇、宗浩更不會放過,聲稱要跟韓博來個不死不休。”
“到這個份兒上了還如此囂張,這樣的嫌犯必須嚴辦!”
楊書記啪一聲猛拍了下桌子,旋即話鋒一轉:“之前槍斃的和被韓博拖死的那個純屬罪有應得,過不了多久,這個顧思成估計也要接受法律最嚴厲的懲處。他這樣的罪犯不適用死刑,什麼樣的罪犯才適用死刑?但對在逃的嫌犯來說就是三條人命。韓博同志是秉公執法,關鍵在逃的嫌犯不一定會這麼看,顧思成乾的事不就足以說明一切了嗎?不能掉以輕心,我們總結經驗,吸取教訓,犯罪嫌疑人同樣會。如果他們捲土重來,肯定不會再像顧思成這麼狂妄,很可能是祕密的、悄悄的。作爲領導,我們要考慮到他及他家人的安全,我認爲有必要對他的工作進行調整。韓博同志是一個好同志,無論政治素質還是業務能力都出類拔萃,而且學歷高、辦案經驗豐富,不管換個崗位還是換個單位,相信都能幹出一番成績。”
市領導這番話顯然不是說給關局聽的。
他現在已經是主管刑偵、技偵、經偵、反恐,分管機場分局,聯繫森林公安分局、鐵路公安處、龍口港公安分局的副局長,換個崗位只能依然擔任副局長,只是主管的單位和分管的工作不同罷了,這麼換與不換又有什麼區別?
顯而易見,楊書記真正想說的是換個單位,確切地說是下“逐客令”,想把“韓打擊”調走。
報復一個市公安局副局長有那麼容易嗎,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楊副廳長是常務副廳長,不然楊書記也不會當他面說這番話,他沉默了片刻,抬頭道:“楊書記,您的考慮非常有道理,今天太晚了,要不明天一早我再想陳廳長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