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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當時他眼睛病變,母親帶他在老家跑遍了各大醫院都說不行,要去大城市看,甚至可能要手術,當時家裏沒錢,母親東拼西湊,才湊足了路費和一點藥錢。當時記得姥姥說,如果在安城住院還遠遠不夠。母親說到時候找人借一點。
而且其實那天他們可以坐晚上的火車去安城,不需要在默縣住,可母親說怕他舟車勞累,還是在默縣住了一晚。
現在看來,母親是一早就想好去默縣,但不是和他說的那樣爲了轉車,難道是爲了和人約好了見面,但母親約見老朋友,爲什麼不讓他知道呢。
從母親的行爲來看,母親似乎並不想讓餘之野知道,爲什麼呢?是因要借錢給他看病,所以怕他擔心,這倒有可能。
可既然是朋友爲什麼後來警方找小男孩,一點線索都沒有呢,難道小男孩一家第二天也去外地了?不,餘之野覺得不對勁。
還有,母親如果來找朋友借錢,家裏難道一個人都不知道嗎?而且母親這些年一直在老家工作生活,她的朋友家裏人都認識,沒聽說在默縣還有朋友啊。
最重要的一點現在想來,那個小男孩問題更大,穿的那麼破爛,還乞討,如果有家人怎麼可能放任不管。退一萬步講,母親的朋友家已經過的這麼慘了,怎麼可能借給母親錢呢?
還有啊,母親劉瑩可以正大光明的說來默縣見個朋友,大不了借錢時避着他,沒必要撒謊啊。
那個小男孩跟他們在旅店呆了四五個小時,是否說明那個女人也在旅店,可爲什麼沒有人見過呢。母親爲什麼說謊要帶那個小男孩去找家人。
母親爲什麼說謊這一點,餘之野始終想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