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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都是做給別人看的,體面的工作,豪華的房子,優秀的社會地位,甚至是恩愛的樣子,都是爲了給別人看,爲了維持他們在上流社會的面子。
而我作爲一個附屬品,不能比別的孩子差,要優秀成爲他們炫耀的資本。我就像被關在籠子裏的獸,被一點點的馴服,毫無尊嚴。
養母說我體態不好,大半夜扒了我的衣服,綁在院子樹旁。讓我挺直身板,說我佝僂着像個乞丐。
那麼多年我甚至一度已經窒息了,我甚至在那種環境下以爲父母與子女的關係就是這般,可後來看到同學的家長,才明白,我根本連狗都不如。
小的時候很傻,總想通過不斷地努力換取可憐的親情,可後來才知道都是錯的。他們只會施捨我感情,對我要求越來越高。
要會騎馬射擊,要數學競賽第一,要拉小提琴,要會三門外語,要在家宴上表演,要在家長會上演講。得到別人的羨慕,他們才覺得我合格了。
我跑過,跑不了,換來的只有更加嚴厲的管理。後來我在那種長期壓抑下,和同學去過那種多人運動俱樂部。”
葉歡歡苦笑出來,“偷偷玩樂,凡是叛逆的我都做。養母抓到我的把柄,說我不自愛,把我關起來很多天很多天,我以爲我要死了呢。
如果不是養父的工作出了事,也許我早就死了。
你們知道嗎,在我那麼多暗淡無光的歲月裏,支撐我還活着的,就是我還有個姐姐,我還有個真正的親人。嶽童在我的印象中太深刻了,我說我不記得她了,實際上是假的,我對她印象很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