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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這個王姍姍怎麼辦,我們還要再見兩次嗎?”
方酌搖頭,“應該不用了,她的話真的可參考的有限。”
但王姍姍的悲劇讓人心裏非常難受,兩人一路沉默着開車回來,可剛到賓館就接到電話,是魏然,說已經找到了王躍生案子的主要證人,那個夜總會的小雨。
找她真的廢了一番功夫,她原名丁雨薇,但在王躍生案子後就改名叫丁雨了,而且還回了老家農村,所以找她費了些時間,但魏然帶人過去問話的時候,她一開始還支支吾吾,後來警方一詐,她就撂了。
這個丁雨薇承認自己當年在案子上說謊了,因爲當時陳鍾威脅,如果不按他們說的,就告訴她鄉下的媽她在城裏都做了什麼。另外那時候她弟弟結婚沒彩禮正好需要錢。
陳鍾給了她三萬塊錢,三萬啊,她就算在夜總會做到死,那個年代能攢下三萬也是不易了,所以丁雨薇就鬼使神差的做了僞證,一開始她也害怕,可因爲攝像頭拍到王躍生慌慌張張跑出夜總會,一切都合理,有她的證詞,案子就定性了,她也就放心下來了。
王躍生活不見人死不見屍,不了了之,可丁雨薇沒想到以爲沒事了的時候,卻有個警察找上她,那個警察就是郝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