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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凌點點頭:“認識,確實跟我有點仇。”
凌雪琴急忙追問:“怎麼回事?”
簡凌:“她兒子受人唆使騎車撞我被送去勞改了。現在我得先把她弄醒。”
凌雪琴不解:“你不報公安嗎?萬一她起來再發瘋怎麼辦?”
簡凌:“先不報。她兒子只是勞改十五年,但她殺人是要喫槍子的,她不至於爲了給兒子報仇,把自己給賠進去,這樣沒有任何意義。所以我猜,她手裏肯定有保命的東西,讓她砍了人卻不用承擔責任。”
凌雪琴:“什麼東西?”
簡凌:“比如說醫院精神失常的診斷證明,公安把她抓走,頂多教育她一頓,再讓家屬領回去照看好,而她並不會受到任何實質懲罰。這一次她失手沒有砍傷我,還會有下次,下下次,公安也不能24小時的隨身保護我。所以報公安沒用,得從源頭解決問題。”
至於誰給孫長美開的醫院證明,不用說,不是蔣家人就是周家人。
冤有頭債有主,簡凌要跟孫長美把賬算清楚,找人報仇別找錯了對象。
想到這,她從挎包裏摸出一把軍用匕首,藏在袖子裏,只要孫長美醒來一有異動,她就馬上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