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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2歲穿上警服開始,柏頭就從來沒有參與過任何刑事案件,唯一一次碰上殺人犯,是他在社區進行人口普查時的遭遇。
那次過後,別說刑事,就連民事案件,局長都不再讓他出面了,而是把他關在警廳裏,當一個收納案卷的辦公員,每天按時上下班,比什麼都閒。
但這並未阻攔柏頭的“野心”,他經常偷偷脫掉這身警服,到處跟着警局裏的師兄師姐們出警,有些時候能僥倖瞞過去,大多數還是會被局長逮住臭罵一頓。
久而久之,這個沒有結婚,也沒有管教過孩子的叔叔就懶得去說他了,只是跟他說了上面那句話。
有一次,柏頭從一名能稱作半個兄弟的警員嘴裏聽到一個祕密,講他的叔叔之所以能當上這個警局局長,全都是因爲他的父母死在了金三角,所以換個層面來講,害死自己父母的人,就是這個叔叔。
柏頭個子不高,和大多數老撾人一樣,但他很生氣,生氣到把那個警員的牙齒都打掉了三顆,併發誓跟他絕交。
後來這件事被局長知道了,柏頭又被臭罵了一頓。
他問爲什麼?
局長就說,他說的對,你父母就是爲了救我才死的。
柏頭跟個被搶了所有零食和玩具的小孩子一樣,抓着這個叔叔的衣領子,一邊哭,一邊打,一邊罵他是個貪生怕死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