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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爲這幸福付出了代價。因爲回家晚捱了一頓好打。不過我死不悔改,晚上睡覺時還想着我發現了一個無窮無盡的快樂的源泉。第二天上課時我完全心不在焉。不過不要緊,我不聽課也能得五分。好容易忍到下午放學,我找到妖妖對她說:“喂,妖妖,我發現一個好地方!”
“什麼好地方?”“舊書店,裏面有無盡其數的好書!!”
“書?看書有什麼意思?不過是小白兔、大蘿蔔之類。我每天放學之後都去游泳,你看我把游泳衣都帶着呢。你陪我去吧?”
“小白兔、大蘿蔔根本就不是書。你跟我上一次舊書店吧。包你滿意。”
她不大願意去,不過看我那麼興致勃勃,也不願掃我的興。哎呀,那麼小的時候我們就學會了珍惜友誼……
“老陳,少說廢話,否則我叫你傻瓜了!”
“傻瓜?你纔是傻瓜!你懂得什麼叫終生不渝的友誼嗎?”
我領着她鑽進那個陰暗的書店。我看見《哈克貝利·芬歷險記》還在書架上,高興極了,立刻把它抽下來給妖妖,說:“你看看這本書,擔保你喜歡!”我其實就是爲了這本書來的,可是爲了收買她的興致把它出賣了。我又在書架翻了一通,找着了一本卡達耶夫的《霧海孤帆》,馬上就看得入了迷。
可是我看了一會兒,還不忘看看妖妖。呵,她簡直要鑽到書裏去了。我真高興!如果,一個人有什麼幸福不要別人來分享,那一定是守財奴在數錢。可是我又發現一點小小的悲哀,就是她把我給她的《哈克貝利·芬歷險記》放到一邊去了,捧着看的是另一本。被她從書架上取下來放在一邊的書真是不少,足足有五六本:《短劍》《牛虻》,還有幾本。後來我們長大了,這些書看起來就太不足道了。可是當時!
我看看書店的電鐘,六點鐘了。昨天被揪過的耳朵還有點痛呢!我說:“妖妖,回家吧!”“急什麼,再看一會兒。”“算了吧!明天還能看的。”妖妖抬起頭看着我說:“你急什麼呀?”“六點了。”妖妖說:“不要緊,到七點再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