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5 章 (第2/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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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進到登州地界兒後沒有遇到攔路的劫匪,還以爲包大人來時被打劫只是意外,萬萬沒想到那些有力氣攔路搶劫的百姓還算好的,更多百姓因爲沒飯喫只能賣給地主大戶爲奴爲婢求活路。
大宋律法禁止買賣人口,廢棄了唐令中不少有關奴婢的律條,那些官屬奴婢賞賜制度、官屬奴婢的勞役與供給制度、捕獲逃亡奴婢的酬賞制度之類的律法已經成爲過去式,他們這個時代的主僕是僱傭關係,而不是以前那種主家不開心可以直接發賣奴婢的情況。
律法禁止,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表面上沒有了賣身的奴婢,實際上沒有人身自由處境艱難的大有人在。
奴隸是主家的財產,要是身強力壯的話主家還能保證衣食住行,大宋的佃客不同,要是生病或者因爲別的什麼事情失去勞動力,主家能直接將人踹走另外招新的佃客,可以說比奴隸還沒有保障。
登州百姓在程元的禍害下簡直是遭了大罪,家中沒有餘糧的主戶爲了生存只能賣地,然而賣地是飲鴆止渴,今年能活命,明年怎麼辦?
沒有地的百姓只能去給有地的地主大戶當佃客,當佃客又沒有保障,主家良善還能喫飽飯,主家吝嗇的話佃戶就是消耗品,死了一批還有另一批等着。
官府徵糧徵的大部分都是底層百姓的糧,那些擁有大量田產的地主大戶基本上都有官方背景。
官方背景能免稅,可糧食的徵派不會減少,於是底層百姓的日子就過的更加艱難,攤派的糧食交不上去就只能賣地
求生,成爲地主大戶眼裏死了也不心疼的消耗品。
如此惡性循環下去,早晚有一天會變成大魚喫小魚,整個池塘裏只剩下最大的那條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