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0 章 (第2/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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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類,反對王介甫變法,從頭到尾都全盤否定認爲新法不可行,直言變法是殘民之術,隔三差五就上奏反對新法,爲了抵制新法甚至不惜人身攻擊,和老王的支持者是兩個極端。
代表人物:司馬光,範鎮。
條例司剛成立的時候司馬光和範鎮就堅決反對,青苗法出臺之後更是天天追着王安石彈劾說青苗法害民,說青苗法“是變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少取與多取,猶五十步與百步”。
不過青苗法在京東、河北、淮南三路施行時的確問題很大,彈劾青苗法害民的不只他們兩個,他們也沒罵錯。
只是青苗法問題雖大,卻也不是完全沒有可取之處,官家擺明了支持王介甫,條例司就有機會修補漏洞。
第一批散出去青苗錢收回來後獲利甚巨,三司將利錢數目公佈出來後引起軒然大波,反對派彈劾的奏疏雪花一樣飄到官家案前,原以爲能讓官家下令暫停青苗法,萬萬沒想到第二批青苗錢如期散了出去,彈劾青苗法的官員卻被外放了一大批。
司馬光和範鎮暫時不在外放的名單裏,但是他們要是再這麼反對下去,指不定下一批外放官員名單就會出現他們的大名。
氣的司馬光直接閉門不出,連吵架都不願意再出面,而是寫了三封長信細數條例司成立後侵官、生事、徵利、拒諫、怨謗,痛斥老王誤國害民要他恢復舊制放棄新法。
司馬君實和範景仁這倆人都是認準了一件事就不會改變的性子,執着起來就算是皇帝都拿他們沒辦法。
司馬光爲了推辭皇帝給他的認命可以連上五狀,範鎮更不得了,當年爲了勸仁宗皇帝立儲連上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