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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敘按照養父的意願,將他入土爲安,他也在墳前結廬三年爲其守孝。
這三年,他誰也沒見,就連書童都遣走了。
他每日讀書,累了就在山中走走,甚至還種了一小塊菜地,若不是縣老爺派人過來問他今年是否入京趕考,他都快忘了自己還是個舉人了。
聞敘對着老秀才的墳墓思索半天,當即就決定出去見見世面。
他讀了這麼多年的書,付出了這麼多努力,哪怕無法金榜題名,也該出去見見廣闊天地,聞敘覺得自己是時候走出碧洲郡了。
畢竟,他早就不是那個任人欺凌的街頭乞兒了。
聞敘自認做好了完全的準備,事實上因爲眼睛上的小毛病,他非常喜歡“謀定而後動”,就像他認不清別人的臉,他就去觀察別人的穿衣習慣、走路姿勢、說話聲音、個人口癖等等,這雖然很麻煩,但確實是他一直以來在做的事情。
三年過去,他或許有些生疏,但……也不至於生疏至此啊。
聞敘可以非常篤定,面前的這三個人,他一個都見過,可就是這樣的三個人,在他入京不久後,追殺了他整整七天七夜。
就在剛纔,聞敘的胸口被人砍了一刀,手臂也向外翻折,他的血落在塵土上,很快隱沒於無形,他知道,自己跑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