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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喝多了點,頭上的疤都有點發紅。
“幹嗎來了,王五?”我和他的交情不錯,每逢我由李家回來得晚些,他總張羅把我拉回來,我自然也老給他點“酒錢”。
“來看看你,”說着便坐下了。
我知道他是來告訴我點什麼。“剛沏上的茶,來碗?”“那敢情好;我自己倒;還真有點渴。”
我給了他支菸卷,給他提了個頭兒:“有什麼事吧?”“哼,又喝了兩壺,心裏癢癢;本來是不應當說的事!”他用力吸了口煙。
“要是李家的事,你對我說了準保沒錯。”
“我也這麼想,”他又停頓了會兒,可是被酒氣催着,似乎不能不說:“我在李家四年零三十五天了!現在叫我很爲難。二爺待我不錯,四爺呢,簡直是我的朋友。所以不好辦。四爺的事,不準告訴二爺;二爺又是那麼傻好的人。對二爺說吧,又對不起四爺——我的朋友。心裏別提多麼爲難了!論理說呢,我應當向着四爺。二爺是個好人,不錯;可究竟是個主人。多麼好的主人也還是主人,不能肩膀齊爲弟兄。他真待我不錯,比如說吧,在這老熱天,我拉二爺出去,他總設法在半道上耽擱會兒,什麼買包洋火呀,什麼看看書攤呀,爲什麼?爲是叫我歇歇,喘喘氣。要不,怎說他是好主人呢。他好,咱也得敬重他,這叫作以好換好。久在街上混,還能不懂這個?”
我又讓了他碗茶,顯出我不是不懂“外面”的人。他喝完,用菸捲指着胸口說:“這兒,咱這兒可是愛四爺。怎麼呢?四爺年青,不拿我當個拉車的看。他們哥兒倆的勁兒——心裏的勁兒——不一樣。二爺吧,一看天氣熱就多叫我歇會兒,四爺就不管這一套,多麼熱的天也得拉着他飛跑。可是四爺和我聊起來的時候,他就說,憑什麼人應當拉着人呢?他是爲我們拉車的——天下的拉車的都算在一塊兒——抱不平。二爺對‘我’不錯,可想不到大家夥兒。所以你看,二爺來的小,四爺來的大。四爺不管我的腿,可是管我的心;二爺是家長裏短,可憐我的腿,可不管這兒。”他又指了指心口。
我曉得他還有話呢,直怕他的酒氣教釅茶給解去,所以又緊了他一板:“往下說呀,王五!都說了吧,反正我還能拉老婆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