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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穿着長袍緞子鞋——要是不笑話這個辦法,也許這個辦法根本就不錯。李先生不但沒搖頭,而且拿出幾個證據,這並不是他們的新發明。就是闊人們也有這麼辦的,不過手續上略有不同而已。比如丁督辦的太太常上方將軍家裏去住着,雖然方將軍府並不是她的孃家。
況且李先生還有更動人的道理:咱們弟兄不能不往遠處想,可也不能太往遠處想。該辦的也就得辦,誰知道今兒個脫了鞋,明天還穿不穿!生兒養女,誰不想生兒養女?可是那是後話,目下先樂下子是真的。
二位全想起槍彈滿天飛的光景。先前沒死,活該;以後誰敢保不死?死了不也是活該?合夥娶不也是活該?難處自然不少,比如生了兒子算誰的?可是也不能“太往遠處想”,李先生是聖人,配作個師部的參謀長!
有肯這麼幹的姑娘沒有呢?
這比當窯姐強不強?李先生又問住了他們。就手兒二位不約而同的——他倆這種討教本是單獨的舉動——把全權交給李先生。管他舅子的,先這麼幹了再說吧。他們無須當面商量,自有李先生給從中斡旋與傳達意見。
事實越來越象真的了,二位弟兄沒法再彼此用眼神交換意見;娶妻,即使是用有限公司的辦法,多少得預備一下。二位費了不少的汗纔打破這個羞臉,可是既經打破,原來並不過火的難堪,反倒覺得弟兄的交情更厚了——沒想到的事!二位決定只花一百二十塊的彩禮,多一個也不行。其次,廟裏的房別辭退,再在外邊租一間,以便輪流入洞房的時候,好讓換下班來的有地方駐紮。至於誰先上前線,孫老弟無條件的讓給馬大哥。馬大哥極力主張抓鬮決定,孫老弟無論如何也不服從命令。
吉期是十月初二。弟兄們全作了件天藍大棉袍,和青緞子馬褂。
李先生除接了十元的酬金之外,從一百二十元的彩禮內又留下七十。
老林四不是賣女兒的人。可是兩個兒子都不孝順,一個住小店,一個不知下落,老頭子還說得上來不自己去拉車?女兒也已經二十了。老林四並不是不想給她提人家,可是看要把女兒再撒了手,自己還混個什麼勁?這不純是自私,因爲一個車伕的女兒還能嫁個闊人?跟着自己呢,好吧歹吧,究竟是跟着父親;嫁個拉車的小夥子,還未必趕上在家裏好呢。自然這個想法究竟不算頂高明,可是事兒不辦,光陰便會走得很快,一晃兒姑娘已經二十了。
他最恨李先生,每逢他有點病不能去拉車,李先生必定來遞嘻和。他知道李先生的眼睛是看着姑娘。老林四的價值,在李先生眼中:就在乎他有個女兒。老林四有一回把李先生一個嘴巴打出門外。李先生也沒着急,也沒生氣,反倒更和氣了,而且似乎下了決心,林姑娘的婚事必須由他給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