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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林薇要隨軍,工作不管是賣還是讓給別人,處理後她都不再是棉紡廠職工,棉紡廠最初分給她婆婆的房子她都不能再住了。畢竟等着分房的人那麼多,單位不可能爲她把房子空着。
因此隨軍前,林薇把大件的傢俱,鍋碗瓢盆,能賣的都賣了,賣不出去的也都送了人。自行車是最後賣的,買主也不是別個,就是她孃家大嫂。
但再不是別人,銀貨兩訖後自行車也不屬於她了。
這會說起來,林薇心裏便生出一絲遺憾,畢竟是她結婚的東西,又陪着她度過了四年時間。
宗紹沉默片刻說:“過幾天我陪你去縣裏供銷社看看,再買輛自行車。”
自行車便宜的一百多,選個大點的品牌,如飛鴿、永久這樣的,少說要兩百多。她剛隨軍過來,工作沒定,估計也不怎麼出門,實在沒必要花那冤枉錢。
而且如果這世界真是一本小說,她又沒能改變命運,說不定新買的自行車騎不到一年又要賣掉,便搖頭說:“這事不着急,以後再說吧。”
宗紹不知道林薇心裏所想,以爲以後就是過段時間,便嗯了聲,轉身去隔壁屋找倆孩子。
林薇則獨自走到窗邊往外看去,入眼的是和石城截然不同的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