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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珠真是時來運轉。戰亂把國家、社會,攪得越發糟了。知識分子和公務員,一天比一天窮;通貨膨脹把他們榨乾了。發國難財的人,倒抖了起來。
社會的最上層,是黑市商人、投機倒把分子、走私販和姦商。他們成了社會的棟樑。雖然粗俗無知,但有的是錢。
這類人中,有一個叫李金牙的。他本是個洋車廠老闆,一來二去,倒騰了一輛卡車跑單幫,發了大財。他用那輛舶來的大卡車,給政府跑運輸。每次給政府運三噸貨,按官價收費;私自帶半噸貨,按黑市價賣出。沒多久,就大發橫財。通貨膨脹怕什麼,他的錢多得花不完。錢實在太多了,不花,留着幹什麼呢,花吧。他穿的是上等美國衣料,戴的是價值一萬塊錢的手錶。雖然一個大字不識,他那淡紫色的西裝上衣口袋裏,卻彆着四支貴重的美國自來水金筆。有的時候,他覺得應該別五支,擺擺闊。別人別一支,他就得別五支。這些筆是他隨身的資本,哪天手氣不好,輸個精光,就可以抽出兩支筆來作抵,押上一筆錢。誰都得有支筆,所以筆就值了錢。
大金牙是民國的產物。哪怕同胞們已經一無所有,他可是樣樣都得挑頂好的。他的手絹是用手工印染的印度綢做的;金煙盒裏,滿裝着俄國和美國舶來的香菸。雖然普通市民已經穿不暖,喫不飽,他的衣櫃裏卻什麼都有,掛滿了一套套西服。他的一頭黑髮,擦的是從巴黎運來五十塊美金一瓶的頭油。擺弄駕駛盤,免不了出臭汗,爲了遮蓋汗臭,灑了一身科隆香水。買一瓶這種香水的錢,夠一百個孩子喫一個多月的。他渾身上下值錢的東西,和一個美國百萬富翁的穿戴不相上下。
他在飯館裏喫飯,一頓飯的花費,夠一個普通人家半個月的花銷。每天晚上都得弄個女人來過夜,給的錢夠她用一年。耍起錢來,賭注都是千元大鈔,小票子用起來太煩人。他每次去緬甸,帶回一些金筆,一兩箱白蘭地,就夠他一個月花的。
但他還不滿足。總得爲將來打算打算。他想買上幾輛卡車,開個運輸公司。那他就可以不幹活,幹賺大錢。他還想成個家,弄個媳婦兒。
賣唱的琴珠,再合適不過。他在書場裏見過她幾面。那真是個妙人兒!他花了一千塊,跟她有了交情,真叫他難捨難分哪。她會花錢,這不正對他的心眼麼?他爲了變着法兒用錢,把腦袋瓜都想疼了。
琴珠一切的一切,都叫他稱心。真是情投意合。她善於察言觀色,對他體貼入微。她也好喫,這點更是知己。尤其妙的是,她的名字總是高高地寫在書場海報上,叫他看着舒服。他是個無名小卒,娶了琴珠,一定能給他揚名。
這件事,大金牙還得跟新娘他爹唐四爺講講價錢。有錢沒錢,唐四爺一瞧便知。有四支金筆的人,肯定花錢如流水。四爺也明白,男人一旦相中了,是捨得大把花錢的。唐四爺有個有模有樣的女兒要賣,她的名字天天見報,和第一流名角一起登臺表演,一定賣得上大價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