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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特地指着碗補充:“比這個涼多了。”
我抬眼看着他。
“我不是那個意思。”李遲舒更侷促了,“我的意思是……這個不用熱也可以的,影響不大。”
“影響不大,但是有啊。”我放下胳膊交疊在桌上,輕聲說,“能慢慢溫好以後喫到熱的,爲什麼要將就呢?以前一個人不方便,現在沈抱山可以拿來使喚嘛。”
李遲舒顯然對這個說法不認同:“什麼使喚不使喚的……”
“開玩笑的。”我笑笑,伸手貼在盆沿,水還很熱,估計甜品還沒溫好,於是又收回胳膊支着下巴,緩緩跟李遲舒講話,“李遲舒啊,你不要因爲自己一個人慣了,做什麼都急匆匆的,於是除了正事以外其他什麼都過得去就行了——每天都要喫飯,所以這頓糊弄一下也沒關係;事情太多,今天就熬夜熬久一點下一次再補;反正都生病了,少喫兩口冰的也不會好,那就放縱一下——不是的,李遲舒。身體是有記憶的,被你馬虎過去的事情看起來都不大,可一個人愛自己的能力往往就從這些被疏忽的細枝末節上漸漸流失了。時間久了,你就不知道怎麼去愛自己了。”
“當然啦,”我又說,“有的人太笨了,不會愛自己也沒關係,會有人去愛他的。”
李遲舒沉默着,我不知道他聽沒聽懂,又沉吟片刻,絮絮跟他講起從前:“以前,我有一個朋友,嗯……比我大上幾歲。他的男朋友總是生病,不,是一直都在病着——各方面的病,從來不會好好照顧自己。只要他稍微不注意,他的男朋友就把生活過得一團糟。有一次他出差,明明在冰箱裏準備好了兩三天的食材,他男朋友只要在家稍微做一下就能每頓飯都喫好,可是等他回來,發現冰箱裏的東西只被動了一點點沙拉——那個人一日三餐都很糊弄,一天只有想得起來的時候纔去冰箱那裏拿幾口來喫。”
李遲舒說:“那有點不太好了。就算懶得自己做,可以去外面喫,總不至於餓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