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聶載沉放下手中的行李,看了他們一眼:“這麼晚了,怎麼還沒休息?”
士兵們相互看了一眼,臉上露出憤色。
陳立走了上來。
“聶大人,你不知道,出事了!一標的方大春犯了事,明天就要槍斃了。”
聶載沉一怔,神色立刻變得凝重萬分。
“怎麼回事?他犯了什麼軍規?”
新軍軍規雖然嚴格,士兵一旦觸犯,處罰也很嚴厲,但大多是體罰肉刑而已,夠得上槍斃的罪名,並沒幾條。
“方大春和他手下的幾個士兵前兩天在外頭和幾個紅頭阿三起了衝突,被阿三譏笑留辮,回來氣不過,擅自剪辮剃了發,被旗人兵舉報到了康成的跟前,說他們私通新黨,康成大怒,以這個罪名把人給抓了起來,明天就公開槍斃,以儆效尤!”一個士兵說道。
“一標好些人,還有我們二標裏的人,都去請願求情了,要求去發,釋放方大春他們!但是康成非但不允,還讓高春發下令,說誰再求情,或是煽動去發之請,一概以通敵論處!”
“我丟他老母!聽說北邊好些士兵都已經剪了頭髮!老子也早就想剃了!他康成要是敢真槍斃人,老子索性也剃了去,大不了去投新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