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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抄個類似三字經的經典算了吧,這種經典的東西,創作一個還不會引人懷疑,多了的話,估計就不行了,這和寫歌寫小白文不一樣,寫出經典是需要底蘊的。
咦,可以寫歌啊,自己雖然壓根沒打算走什麼歌星路線,也不想進那個圈子,但是自己可以賣歌啊,賣歌的收入其實也相當不菲。任禾之所以不想進那個圈子,是因爲他前世裏聽過太多關於娛樂圈的事情了,他的基友就是國內某張姓大咖導演的副導演,所以內幕知道許多。
娛樂圈裏面亂的不成樣子,抑鬱症的比比皆是,隨便一點小事都能特別敏感的引起一次撕比,那種日子不是他想要的。
當然,還有一種人,天生特立獨行,壓根就從來沒把流言蜚語放在心上過,也從來不想參加什麼社交活動,就是想唱歌。但那是建立在源源不斷好作品的基礎上,然而,誰就敢保證自己的創作靈感和源泉是永遠不會枯竭的
如果做不到,就只能算是掙扎在娛樂圈邊緣,連進入娛樂圈都不算,那又有什麼意義。
任禾考慮了一下,自己這次任務就用寫歌來完成吧,反正寫歌也快,他還剛好得到了樂理知識的任務獎勵。
他從桌子上拿過來稿紙,直接徒手畫上五線譜,然後開始按照自己記憶裏那首經典的歌曲寫上整個樂譜,等樂譜寫好了之後就在上面開始填詞,這種事情對於現在的任禾來說簡直是手到擒來。
等到寫完之後,纔在稿紙的最上端標註名稱:夜空中最亮的星
任禾雖然活了兩輩子都是公鴨嗓,但是還是挺喜歡聽歌的,什麼歌都聽,只要是好聽的統統都聽,其中最喜歡的還是民謠和搖滾。
不過歌雖然寫出來了,但他卻沒有打算立刻投出去,畢竟他還不瞭解這個世界的娛樂圈,也不知道投給誰最合適,暫且先留着吧,任禾直接把稿紙扔進了抽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