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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求黑玫瑰同意之後,林凡便將蝦米交給舒婷,由她先帶一會兒。
這舒婷可不是書呆子,用各種美食誘惑,便輕而易舉地拿下蝦米。她帶着蝦米逛街,喫遍鎮上的美食。
而林凡目送他們離開,直接鎖上牢房。這引起黑玫瑰的不滿,嚷嚷道:“你什麼時候放我出去?”
林凡想起在任家鎮時看過的法典,上面寫着簡短的法律條文,凡是偷盜者皆可殺。
畢竟是民國亂世,法律已經失去作用,如何判刑都看當局者的心情。
林凡身爲甘田鎮的廳長,職位等級和鎮長相當,可謂是這裏的土皇帝,想怎麼審判黑玫瑰都行。另外,他感覺黑玫瑰雖然貪財一些,但並沒做過壞事,應該從輕懲罰。
略微沉吟片刻,林凡看向有些緊張的黑玫瑰說:“盜竊罪很大,但你沒有傷人殺人,可以從輕發落,就罰你在牢裏住一年。”
黑玫瑰驚得瞪大眼睛,豎起一根中指:“一年啊!”
看到中指,林凡感覺受到侮辱,但正人君子宰相肚裏能撐船,不跟一個大嬸計較,微微點頭:“沒錯,你應該慶幸是我抓了你,要是被其他勢力抓住,至少也是槍斃。” 說着,林凡拍了拍腰間的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