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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華火了,說:“楊軍,信不信由你,反正我沒挑撥你們夫妻之間的關係。你也別得意,我就不信找不出來那個邵彬,你等着吧,看我們倆誰會去坐牢。羅雨,走,我們去報案。”
兩人氣沖沖的離開了楊軍的辦公室,就去了朝陽區京南派出所(這裏說明一點,京南派出所是作者虛擬的地方,下面發生的情節均屬虛擬,是情節發展需要,非是真實事件)說要報案,一名警官接待了他們。
警官拿出了記錄本,問道:“你們要報什麼案?”
傅華說:“我們是海川市駐京辦事處的,我們被井田公司詐騙了一千六百萬。”
警官說:“談談具體情況。”
傅華就講述了事情的來龍去脈,警官聽完,沉吟了半晌,然後說:“這個案子比較複雜,既然這裏面你們跟井田公司簽訂了合同,這似乎還夠不成犯罪,應該算是經濟糾紛。我們公安部是有明確規定的,公安部門是不可以插手經濟糾紛的。”
傅華急了,叫道:“我們被騙了一千六百萬那,這一千六百萬是我們是政府的,是國家財產,國家財產被詐騙了,怎麼還夠不成犯罪?”
警察似乎見慣了這種場面,好整以暇的笑笑,說:“這位先生你先彆着急,你聽我說,你這件事情確實牽涉到的法律規定比較模糊。我們派出所辦案子是要守規矩,要依法辦事的,所以你這個案子嘛要經過所裏的領導研究,要不這樣,你們先回去,領導研究出結果來了,我再通知你們。”
羅雨說:“警察同志,這件事情很急,不能慢慢研究的,你慢慢研究,犯人不知道早就跑哪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