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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華不甘心空手而回,便問道:“張副所長,那已經有充分的證據證實邵彬騙了我們的錢,能對他立案偵查嗎?”
張副所長笑了:“傅主任,你把問題想得太簡單了。你們雙方就土地買賣是訂立了合同的,這就是一種經濟行爲,所以你們這個糾紛就應該定性爲經濟糾紛,我們不能就此立案。”
江偉急了:“張副所長,你怎麼能這麼說呢?來之前,田副局長不是給你打過電話了嗎?你不立案,叫我們怎麼辦?”
張副所長看了江偉一眼:“其實我跟你說句實在話吧,立不立案,結果是一樣的。立案了,我們也只能做一些走訪工作,我們警力有限,諾大的北京城,一千多萬人口,你讓我們去找一個邵彬,無異於大海撈針。”
傅華說:“且不管結果怎麼樣,能不能先給我們立上案?”
張副所長說:“那不行,立上案,你們的問題也得不到解決,卻給我們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這不能做。”
傅華心知這又是那個什麼破案率在作怪,不過這個破案率真的這麼重要嗎?重要到可以不履行法定職責的地步?他困惑地問道:“你們不就是做刑事偵查的嗎?立案不是你們應該履行的法定義務嗎?怎麼會給你們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