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南唐第二監獄 (第4/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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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記超,你究竟是受何人指使,斂來的民脂民膏送到哪裏去了。”
這個問題,劉政諮已經問了很多遍,每次問完,不等仇記超開口,他就開始新一輪的用刑。在劉政諮看來,如果你願意交代,一開始不用打,就會全部說出來,可一旦犯人耍心眼,那就不能絲毫手軟,必須徹底擊破他的心理防線、摧毀意志,纔有可能問出真東西。
陪審的孫晟看不下去了,勸道:“散觀,你歇歇,看把你累的。”
說着,奪過劉政諮手中的鞭子,反過來勸仇記超:“仇縣令,你我同朝爲官,何必要鬧到這種地步,老實講出來,或許有一線生機,畢竟,你是我大唐朝廷的正式官員。”
這句話說的沒錯,南唐重文輕武,楊凱、荊斌那樣的武將說殺也就殺了,可縣令屬於文官範疇,除非犯下不赦之罪(比如說造反),很少會處以極刑。
仇記超用盡力氣,吐出一口血沫,虛弱地說道:“孫參知,我實在冤枉,你即爲上官,應該體恤部下,怎能殘害……咳咳。”
孫晟心情複雜,他剛被封爲參知政事,金陵周邊州府、縣衙的官員正好歸自己管,見仇記超可憐的樣子,忍不住說:“你既然冤枉,就應該坦白交代,我也好給你求個情。”
劉政諮聽得真切,卻沒有往心裏去,求情?你找誰求情,太子殿下嗎?今天他親眼見到陸氏母女的慘狀,天下這般事情,不知道還有多少,一地父母官不作爲、坑害大唐子民,你還能給他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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