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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俊說道:“還是万俟御史主意高明。還請你明示一下。”
万俟卨說道:“這些將軍,對於想當官的,給他個虛名,使他尊榮無比,他的虛榮心得到滿足,社會地位尊貴,他還需要什麼呢?對於想要金銀財寶的,就用金銀財寶收買了他,這個很是簡單;對於貪色怕死的,這個就更容易了;對於那些軟硬不喫,雄才大略的,可是要小心對付,千萬不要讓他安然活着世上。因爲他的一句話,就有可能引起社會動盪、甚或發生兵變。”
張俊聽到這裏,趕緊離席對万俟卨敬了一杯酒,說道:“聽了你的話,真是醍醐灌頂的感覺。妙,實在是妙啊!只是岳飛這種人油鹽不浸,滴水不進,真是無法下手。”
万俟卨說道:“我們臺諫言官,職責就是“風聞言事”,或稱之爲“風聞訪知”“風聞奏事”“風聞彈人”,抓得就是風聞之事,可據傳聞進諫或彈劾官吏。他岳飛可以不違法亂紀,難道他能整天不說話嗎?除非他自己咬掉舌頭!我就不相信他的身邊人都是鐵板一塊,難道他們都不需要養家餬口嗎?難道他們都沒有酒色財貨的要求嗎?”
看官有所不知。
古代的風聞之制,本意在於採集民意,以匡執政得失。從漢代起就開始實行三公“謠言奏事”制度,派遣朝臣到地方蒐集民意。《後漢書·李合傳》載:“和帝即位,分遣使者,皆微服單行,各至州縣,觀採風謠。”南梁武帝明確授權端右(即御史)風聞言事。在設計之初是爲了鼓勵言官積極諫言,所以對“言之有據”要求不高。且在彈劾之初,難以一一覈實證據,否則會阻礙言路,因此對言官之諫給予豁免,即使所奏非實,也免予處罰。加之“但聞風彈事,提綱而已,其鞫案禁系,則委之大理。”這樣進行了分權,因此就從制度上減少了冤案。後來武則天規定,“有告密者,臣下不得問,皆給驛馬,供五品食,使詣行在。雖農夫樵人,皆得召見,廩於客館,所言或稱旨,則不次除官,無實者不問。於是四方告密者蜂起,人皆重足屏息。”
宋廷借鑑前代御史制度的弊端,大力實行仁義禮制治國的政策,尤其推崇《漢書·禮樂志》:“周監於二代,禮文尤具,事爲之制,曲爲之防,故稱禮經三百,威儀三千。”因此宋廷特設諫院,對百官監察,也可風聞言事。在“事爲之制,曲爲之防”和不殺大臣的防弊措施前提下,故而放寬了對風聞證據和可信度的要求。
秦檜老奸巨猾,不露聲色聽着他們的對話,微微笑了一下,趕緊咳嗽了一聲,掩飾了過去,只是勸他們說:“酒菜涼了,趕緊喫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