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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麥找蜜柑媽,問能不能暫時借住公司:“暫時的。”
蜜柑媽說:“那你住我那兒?”
蜜柑媽的臥室很簡單,她要去公司直播,很晚纔回來。
小麥自己在地上鋪了牀,用了會兒電腦,發現充電器落大學同學家了。她早早躺下,卻沒睡着。
她忍不住想了想鹿呦宇。初中時,他們不認識,到了高中同班,纔對得上名字和臉。鹿呦宇很外向,朋友多,還轟轟烈烈地早戀過,是個自信自愛的小東西。小麥第一次記住他是雨天。輪到她的小組打掃衛生。垃圾場在植物園後面,臭氣熏天,還沒鋪路,下了雨就是一泥坑。去倒一趟垃圾,弄髒鞋子是必然事件。沒人想去,拖拖拉拉,都想延給下一組打掃衛生的人。
小麥沒想太多,不看氣氛,只知道垃圾滿了,拎着就出去。
她倒完垃圾,清洗垃圾桶,順便洗乾淨自己的手。從垃圾場出來,鞋子和襪子都溼透了。在溼乎乎的運動鞋裏張開腳趾,沾水的棉襪比以往更有彈性,也更噁心。小麥嫌難受,脫掉鞋襪,光着腳進了教學樓。
在走廊,她遇到一個同學。看到她,他瞪大眼睛,搶過她的垃圾桶,讓她回宿舍換鞋。小麥不樂意,把垃圾桶搶回來。他又搶過去。兩個人搶來搶去,彷彿垃圾桶是聚寶盆。最後,這位同學不容分說,搶了就跑。他就是鹿呦宇。
讀書時,小麥覺得他人不錯。後來,這印象就變了。戀愛後期,他就開始不聽小麥的話了,彷彿活在幻想的世界。小麥說不喜歡,他也認爲喜歡,小麥說不想要,他堅信她想要。
想着想着,小麥睡意全消,起來下樓,給自己倒點水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