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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個昏官!”
各種不滿的尖叫和咆哮不絕於耳,姜南風卻毫不動搖,一頓板子打完,他敲敲桌面再問:“現在還有想告狀的嗎?”
堂下一片安靜,過了一會,一個女人突然跪在地上,從人羣裏膝行上前:“我還要告,你打死我,我都要告狀,申訴冤屈!”
姜南風點頭:“你有什麼冤屈,說吧。我聽着。”
女人急急忙忙把自己的冤情說出來,躺在地上的一羣人裏頭一個捂着屁股哎呦哎呦交換的訟師,一瘸一拐地走出來反覆:“大人,不是這麼回事,她……”
“訟師?拖出去,再打十杖。”
姜南風不多分給訟師一個眼神,直接下令,然後指着跟在訟師身後的被告:“你自己說。”
自然是沒什麼可說的。
三十多天的案件裏,只有一個真正有大冤屈,需要官衙幫忙伸張正義、處置罪犯的。等到姜南風判完了案子,所有人都離開,“來縣衙告狀要先挨板子”的傳說也在城裏散播開。
之前爲了針頭線腦和幾句齟齬就鬧上縣衙的爛事一下子消失得乾乾淨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