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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很清楚,她看不起我,八成覺得這筆我碰過,覺得髒。
這話其實很傷人,很傷我自尊,讓我當時愣了好久,臉還發燙的厲害,至於這支筆,我最後也沒有扔,一直藏在家裏,主要是想激勵自己,將來一定要混好一點,堂堂正正地把筆還給周晴……
高中畢業以後,我沒繼續唸書,選擇混了社會,在餐館洗碗,每天過得渾渾噩噩的,像一條狗。就是那支鋼筆,我還時不時拿出來看看,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才能混出個人樣來。
也是時來運轉,有天晚上下班,回去的路上,有輛奔馳車出了車禍,我將滿臉是血的奔馳車主送到了醫院,結果到第二天,車主的家屬找到我,給了我十萬塊錢作爲答謝!
十萬塊錢在當年算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了,能在我們縣城買一套房子!但當時的我還小,也不知道該去幹點什麼,正好這時候我二叔當兵轉業回來了,當即拍板決定用這筆錢做啓動資金去做生意。
我從小是二叔看大的,當然很聽二叔的話,當時就想,他全賠了也沒有事,大不了從頭再來,結果,在軍營裏打拼那麼多年的二叔,很能幹,很快就用這筆錢做出了一些成就,幾年下來就成立了一個小型的服裝廠,賬面上的流水也有幾百萬了,還成爲了縣裏的明星企業,總之日子一天比一天好。
其實在這個過程中,我的作用並不大,因爲我啥都不會,只能跟着二叔打打下手,但二叔並未虧待我,把我列爲廠裏最大的股東,每年給我的分紅也是最多的。
雖然有了錢,但我這人還是沒多大變化,沉默寡言、性格內向,幾乎不和別人交流,甚至廠裏的人都以爲我就是個普通司機。
後來因爲業務需要,二叔花五十多萬買了一輛中配奧迪A6,因爲我比較閒,平時就讓我開這輛車送送客戶、跑跑腿啥的,別看奧迪A6現在滿大街都是,但在當年也算了不起了,絕對是身份的象徵!
不過我這人不愛張揚,也沒開車到處顯擺,每天忙完公事就回廠裏待命,有次我送完客戶回來,路過人事部的時候,突然看到了一個我做夢都想見到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