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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潘蘋也涉案了,至少也是一個知情不報、窩藏包庇的罪名……真被在這個節骨眼上被一鍋端了,那就沒有轉圜的餘地了,只能一起被判了。
第二,潘蕾叫她跑,未盡之意就是她會抗下所有,否則爲什麼叫她跑呢?帶着罪名跑,那不就是通緝犯嗎?沒有意義。
兩者結合起來,就很好理解了……潘蘋先躲起來避避風頭,等堂姐潘蕾把所有的罪名抗下,案件結束,塵埃落定,潘蘋再低調回來,該塞錢塞錢,該一問三不知就一問三不知,地方上總不好重啓案件,再把潘蘋審一遍吧?
牽扯到縣委書記的大案,絕對夠資格上省常委的會議了……這麼大的案子,得牽涉多少說得清、說不清的人和事?好不容易結案了,你地方上說重啓就重啓?誰給你的腦袋?
這就是潘蕾真實的意圖。
至於,爲什麼說的這麼……含蓄,在那麼緊急的關頭,潘蕾都沒有直言不諱地說清楚,就不怕堂妹潘蘋犯糊塗嗎?
不怕的。
因爲潘蘋早慧,就算沒有王洛的提醒,潘蘋也有足夠的魄力和對堂姐的無條件信任,先跑爲敬……事後冷靜下來,她很容易就能想明白其中的關竅,然後做出正確的應對。
至於爲什麼不直說……提防隔牆有耳唄。
沒有這種心機,前世的潘蕾是不可能全身而退,還能順利移民國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