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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王的那位年紀大點的警官,拿出一部摔爛的手機,問:“是這一部嗎?”
在得到王鑫遠確認後,又問了毛線的情況。毛線也把那天去找王鑫遠的情況說了一遍:那叫郭子的藉口王鑫遠受傷,引誘她前去,再索要贖金。
“他們要多少錢?”
“開始要十萬,後來改成了100萬。等我姐去的時候,又從100萬漲到了500萬。”王鑫遠說道。
“現在的情況有些難辦啊,”另一位年輕的警察撓了撓頭,問:“你們有沒有其他方式證明他們有勒索的證據?”
“沒有,我沒有按他們的要求給家裏人打電話,我說我記不得家裏人的電話。”王鑫遠說道。
“我也沒有,他們在電話裏並沒有提到這一點。”毛線也搖了搖頭。
“沒有這些證據的話,綁架的罪名不能坐實,他們一口咬定和王鑫遠是工友關係,因爲一些小矛盾發生了打鬥。”王警官說道。
“只是打鬥?他們爲了錢都瘋了,你們衝進去的時候,他們還在爭着怎麼分錢。”毛線真是氣極了,“如果不是那個出租師傅找到你們,我弟可能就被耗死在那兒了!這都不算綁架的話,什麼纔算綁架?”
“毛女士……”王警官無奈地搖了搖頭,聲音大了幾分,“我們這不也是沒證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