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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此,他沒有任何猶豫就答應了胡心瑤的請求,張裕翎是他的戰友,孩子是他遺留在這個世上唯一的骨肉,於情於理,他都應該負擔得起這個責任,若是一紙婚書能給孩子一個身份,一份庇護,他願意給!
當然,結婚之前,他還是要求胡心瑤去做了胎兒親子鑑定——對於胡心瑤這個人,他還是不大放心。故而,一拿到鑑定結果,證實孩子確實是張裕翎的,他當天就跟胡心瑤去領了證。
不過,也僅限於領了張證,他會不定期的回來看看她們母女,再補貼一些生活費,雖然胡心瑤不要,可他堅持給,說是存着給念翎上學用。至於其他,絕無可能,從前,他就看不上她那副事事工於心計的作派,如今,有了張裕翎未婚妻的這一層身份,就更不可能了。
說起來是件挺偉大的事,可是同時葬送了兩個人的幸福,毛線覺得在這件事上,胡心瑤是存了極大的私心的,以她的條件,獨自撫養孩子不成問題,以她的美貌,找個能接受她和孩子的人,也不是啊很難……可她偏偏選中了李銳,利用了他對戰友的情誼!
可憐李叔和小嬸還把這件事當真了,覺得李銳常年在外邊怠慢了胡心瑤母子,回回見面都小心翼翼地賠着笑臉!
李銳像是看出了她的擔憂,道:“很快的,我和胡心瑤說過了,等念翎成人時,就把真相告訴孩子!”
張裕翎是因公犧牲,他的孩子有權利知道真相,且應該爲有他這樣的父親而感到驕傲!而到那個時候,他跟胡心瑤的婚姻義務也就完成了!
“十八年!夠狠!”毛線道。
十八年的光陰,放在誰身上,都不是白過的,即便是膚白貌美的胡心瑤,十八年後大約也是徐娘半老了,不得不說,胡心瑤對自己下手,真的夠狠!
“哦,我跟她說過了,這期間,如果她有了合適的對象,可以隨時離開,念翎我自己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