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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過中介後,方野把周瑤帶去方曉匠,讓周瑤在會客室考慮一下這事兒下一步怎麼辦,自己去辦公室找孟曉。
“那就是一圈套兒,你那舍友的男朋友早就和中介說好了,違約金高得離譜,現在是說不給退,簽字的時候有三個人在場,現在那個垃圾肯定反水,上法院都沒得打。”方野說的口乾舌燥,纔在中介那邊把話套出來,回來連灌兩杯涼白開才解渴。
“那姑娘也是傻,那樓盤要購房資格,就算是男方給錢付了尾款,到時候牽扯購房資格,房產證上面也只能寫男的一個名字。”總而言之,不管這房子鄭翔怎麼決定處置,初衷都是打着騙周瑤這一百五十萬去的。
真是陰溝裏的臭老鼠,孟曉暗罵。
“不然,找個律師給她打官司?”孟曉問,總不能那麼多錢就打水漂了?還是這麼憋屈的打水漂。
方野搖頭:“沒戲,就算多要回來幾萬,給律師支付費用,到手也沒多幾塊錢,搞不好還會被對方反咬一口,名聲就毀完了。”
經濟類糾紛律師都是要拆賬的,而且要保證勝率,一般都是找有名的律師,費用沒有最貴只有更貴。
“這種套兒本地常見,男女通用。就是這一方打着買房的名號,專門看那種限制資格的房子,先讓對方把錢一付一半,這邊有點良心的付了尾款到時候寫一個人的名字,結婚以後對人家好一點,等有資格了或者經濟好了再給對方買一套,壞一點就像你舍友這樣人財兩空。”
這種“騙局”純靠感情支撐,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有貓膩,這兩年互聯網發達,這種案例也上過新聞,方野不禁疑惑,孟曉怎麼會有這麼蠢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