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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張越入主新豐縣縣衙後的第三天,新豐縣衙就重新運作起來,並開始審理那些被捕的豪強。
胡建沒有其他法家官吏那種急於求成的心理。
相反,他的性格有些像黃老學派的學者。
慢條斯理,一絲不苟。
所有被捕的豪強的每一條罪名,他都要想方設法的去弄明白、查清楚。
這使得,就連那些被抓的豪強們,在與胡建接觸了幾次後,也開始欽佩這個刑律官的爲人。
但,作爲縣衙的主體,新豐縣的行政系統的重建,就艱難無比了。
在張越上任的當天,整個縣衙上下,就只有幾個人在維繫。
其他人不是被抓就是跑了。
更可怕的是,張越連個與自己對接的人也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