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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程曉羽說搖滾精神是:對世間的平庸,永不妥協。
時至今日,“搖滾精神”會被人們認真的討論,並且從不缺乏令人拍案叫絕的見解,足以印證它的影響力。無論是作爲音樂風格還是作爲意識形態,搖滾都是歷史長河中不多見的能夠深刻影響人類社會的力量,可以說(我認爲)搖滾是音樂發展史上最偉大的一次革命,足以媲美文藝復興和工業革命的重要歷史變革。
但是搖滾絕對不會是像杜星和秦義這樣外表叛逆,內心卻拿搖滾當作吸引異性的工具。搖滾對他們來說就是孔雀身上的羽毛,而不是青鳥身上的翅膀。
對這樣的人程曉羽說不上反感,他自己原來也是,只是經過歲月的沉澱和世事的勘磨才理解人生。
人生不止有美酒和性還有糧食和愛。
杜星當然不能理解閱盡千帆的程曉羽,對他來說,吉他不光是他用來招蜂引蝶的工具,也是他踐踏他人的武器。
少年兒郎,擁美而行,快意恩仇纔是他嚮往的生活。
搖滾是與衆不同,是破壞與激情。
杜星橫抱吉他,一隻腳踩在凳子的橫槓上,一隻腳放在地板上,姿態輕鬆寫意,俊俏的臉上帶着淡淡的笑容。
他彈得是華夏經典老歌《再見》,這是一首華夏人耳熟能詳的歌曲,容易引起共鳴,旋律動聽,歌詞如詩歌般優美。也是他拿的出手的最難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