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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曉羽回了句“好”,突然之間對着朱維律師充滿了好奇,於是上網搜索了一下朱維這個名字,結果彈出來的是“上海灘刑辯第一人”,朱維的格言是“竭力贏取訴訟,依法維護當事人權益是律師的天職,是律師眼中的正義!”
並且網絡上的簡歷有些嚇人,他曾經是復旦大學文學院法律系副系主任,後面辭職自己開了律師事務所。
1997年爲涉嫌強姦外來打工妹的富二代冒某辯護,以宣告無罪告終;
2001年爲涉嫌職務侵佔的上海永昌水泥製品廠副廠長吳某辯護,以宣告無罪告終;
2003年爲涉嫌鉅額詐騙被判無期徒刑的遼省生意人李某擔任二審辯護人,以開釋告終;
2005年浙省鴻雁電子公司職員費某被指控犯信用證詐騙罪,朱維律師爲其作無罪辯護但未被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浙江省高院採納,費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朱維律師不屈不撓代其書寫題名爲“城門失火,豈應殃及池魚”極爲精彩的申訴狀,經過努力,浙省高院經再審於2006年1月宣告費晨免予刑事處分;
2006年,閩省李某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行賄罪,且涉案金額巨大,罪可處死,事發後逃往國外。有關部門通過其家屬敦促其回國投案,並承諾不抓不關。李某回國後主動投案卻於2008年5月逮捕並被起訴。朱維律師作了要求對其緩刑釋放的辯護。但一審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朱維律師認爲:一審法院作出的實刑判決,違背了司法機關作出的承諾,本質上是一種政府失信於民的行爲,與當前舉國上下大力重建社會信用的努力背道而馳,司法機關應兌現諾言,對其改判緩刑。最終上海高院判決李某犯走私普通貨物罪,“判三緩五”,行賄罪免予刑事處分。
程曉羽看了這戰果輝煌的簡歷,頓覺不妙,這樣的狀師,請來算不算是自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