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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沒有覺得太過驚訝,她知道自己選擇殺人,自然是有非殺不可的理由,自己留下的關鍵詞裏,《聖約翰啓示錄》第十三章最後一小節已經說的很清楚了,“擄掠人的必被擄掠。用刀殺人的,必被刀殺。聖徒的忍耐和信心,就是在此。”
自己能成爲倖存者蘇虞兮並不意外,有些奇怪的是爲什麼喜多川義人和另外兩個女的爲什麼還能活到最後,這時打開她記憶之門的鑰匙似乎缺少了一個部件,就是那把太刀。她不能確定是不是在程曉羽手裏,但是這個可能性是最大的。
蘇虞兮並不打算去問程曉羽,她覺得這是一道有意思的題目,她要自己嘗試解開這道謎題,直接去翻看正確答案並不是她的風格。
但眼下她沒找到更多線索的時候,只能先放下這些疑慮,開始看劉永清送來的關於“上戲內衣大盜案”的卷宗。
一摞相當厚的卷宗,整個至少有二三十斤,劉永清雖然退出了警察系統,但是卷宗的製作還是按照警察局正規的樣本來製作的。
外面是黃色牛皮紙封套,上面寫着幾個大字“上戲內衣大盜案”,日期2011年7月28日,本卷共七件。
蘇虞兮將牛皮紙盒子打開看了一下,七本卷宗。有六本是記錄了何明哲、常嶽、呂楊、吳迪、雷鑫還有一個叫馮俊的人的家世背景,以及最近一個月的行蹤,還有一本里面裝了拷貝的視頻CD和案件分析。
蘇虞兮拿出了案件分析,翻開第一頁,上面寫明瞭案情,主要是寫的幾月幾日內衣被盜幾件,以及幾月幾日侵入了無人的女生寢室,留下了猥褻行爲的犯罪現場。
案發地點是上戲以及女生寢室2號樓,而最後的猥褻地點是女生寢室2號樓的203寢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