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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通告繁忙的不止是“偶像計劃”,“罪惡王冠”也藉着演唱會和公益歌曲的東風大火了一把,夏紗沫還四度前往美國錄製節目。
這在華夏音樂圈引起了巨大的爭議。
中美一向不對付,說到流行文化,確實還是美國比較強,尤其是英文本身就佔有便利。華夏人的民族意識很強,對於華夏文化不能走出亞洲一直耿耿於懷。
可美國流行文化輸出的強勢,是建立在美國立國根基上的,美國建立是五月花號上一幫清教徒,他們高舉的是基督教信仰。在此基礎上,派生出今天美國的政治、經濟制度。
而華夏屬於“克己復禮”的儒家文化,以壓抑人性來成全倫理不受傷害,這與清教徒的價值觀是迥然不同的。
在基督教教義裏,除了上帝,一切都是偶像,金錢、皇帝、人文、主義,都不值得被高舉;一切的契約都被重視,因爲契約的見證者是全能、公義的上帝。
而我泱泱華夏,歷經幾千年的金戈鐵馬、王朝更替,沒有內生出憲政民主制度。傳統文化的張力太強,文化的土壤裏確實缺乏像五月花號上的那種基因。全民默認潛規則,缺乏契約精神,對異己者充滿你死我活的階級仇恨,是華夏文化封閉的特性。
很簡單的來說就是,西醫可以容納中醫,但是中醫卻永遠只能做純粹的中醫。
因此華夏要想將華夏向全球輸出,就必須妥協與改良,精神產品的問題當然與經濟有關,但更加重要的不在那裏。出不了某種藝術作品的原因,既不在經濟條件,也不在“國際化程度”,更不在“市場細化”不夠,而在於我們社會文化和心理格局,在於我們民族的(至少是知識分子的)精神狀態和文化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