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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爲當然是存在。
除去無作案動機的隨機殺人事件在刑偵技術低、科學不發達的過去很難偵破,這種屬於低難度的完美犯罪。
我們去討論如何殺死一個親密的人,形成完美犯罪,這種難度是呈幾何數據增高,纔有意義。
第一個,就是非法奪取政權,改寫歷史、操縱輿論、全面洗腦,這個沒人能追究,但成功難度太高,在現代社會,社會制度趨於完備,除非是欠發達地區,否則沒有參考價值。當然這個也並不能稱之爲完美,畢竟這個是屬於沒有辦法追究。(唐太宗……金三胖都屬於此列)
第二個,因爲關係親密,首先進入警方的視野,況且只要犯罪,哪怕是手法極其精巧,只要去‘做’,就一定會留下‘做’的證據,即便現在不被偵破,不代表未來不會偵破,參見無數個陳年案例被現代DNA計數偵破。
那麼我們退而求其次,做到即使被偵破,也無法定罪。
也就是讓犯罪變成一種偶然行爲,即使偵破,最多不過是過失殺人。
有點自殘的意味,就是主動降低自己犯罪的成功率與準確度,降過犯罪的閾值,多次實施,在此期間收集數據總結經驗,慢慢提高‘過失’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