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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掉貓後,大家剛從頭領家出來就迎頭撞上了龍二,這可不妙。登不由得惴惴不安起來——雖說手已經仔細洗過,可身上的衣服和身體的某處會不會沾上血跡?腥臭味是否已經揮發乾淨?自己的眸子裏會不會顯露出剛作完案就遇上熟人時的罪犯的眼神?
別的不說,如果龍二把自己在這個時刻出現在這條小路上的事告訴媽媽,那可就糟了。因爲按理說,自己早該和別的朋友去了鎌倉。
登由驚慌失措轉爲遷怒於人。他認爲一切都怨龍二。
夥伴們倉促打過招呼後,遂作鳥獸散。炙熱的馬路上既無汽車的形跡,也無行人的蹤影,只剩下龍二和登拖曳着下午四時漫長的身影。
登羞愧得無地自容。他本想瞅準機會把龍二慢慢介紹給頭領。在完美的情況下,倘若這一介紹成功,頭領則會勉強承認龍二是個英雄,登也會跟着露臉。
本來盤算得很好,卻不料發生瞭如此不幸的偶遇。二副身穿溼漉漉的短袖襯衫,一副可憐兮兮的模樣,而且還對登露出了一臉多餘的諂笑。這笑是完全沒有必要的。這不僅僅是把登藐視成了小孩子,而且也使龍二自身變成了一幅丟人的漫畫——他把自己變成了一個“喜歡小孩子的大人”。他那針對小孩子的過於明朗的誇張笑靨是完全沒有必要的。是一種毫無道理的謬誤。
而且,龍二還說出了不該說的話。
“呀,真是巧遇呀。泳遊得怎麼樣啊?”
此外,當登以盤問的語氣反問龍二的溼襯衫時,他本該這樣回答:
“啊,你是說這個嗎?方纔救了一位從碼頭上跳水自殺的女人。穿着衣服游泳,這已經是第三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