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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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氏順勢問道:“李大夫今年有二十多歲吧?怎麼沒討個媳婦兒?”
“就好像兩邊的斤兩區別很大一樣,關於結婚,我們這邊的規矩也不同。”
“怎麼個不同?”
“我們這邊的法律明確規定男子必須年滿二十二歲才能成婚,女子則必須年滿二十歲。”
“這麼晚?”
“因爲只有到了這個年紀,人的身體、心智纔算發育完全,不會出現過早懷孕、難產之類的問題。
再就是教育時間不同,連幼兒園的三年算上,我們基本要讀十九年書,甚至二十多年,按三歲開始讀書算,畢業就二十多了。
在此之前,脫產的學生們不具備養家餬口的能力,自然沒法結婚,而就算是畢業了,年內也很難具備結婚的條件。
婚房、三金、戒指、彩禮之類的東西直接難倒了一大羣人,很多人直到三四十歲還單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