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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社會力量,吸納民間資金,以虹橋未來二十年的收費權作爲代價,這是最不可取的辦法。
虹橋重建需要的全部資金應該就在四千萬左右,拿四千萬換二十年的收費權,傻子都願意啊。
許一山已經算下了一筆賬,虹橋是洪山鎮最重要的交通要道。每天在橋上通過的車輛以千數量計算。如果一臺車收費十塊,一千臺車就能收一萬。關鍵這是雙向收費,那麼就應該以兩倍計算,是兩萬。
一個月就是六十萬,一年是三百多萬。十年三千萬,二十年呢?
當然,在這二十年裏,要對虹橋維修,加固,或者其他維護安全的措施,林林總總算下來,不至於突破一千萬啊。
至於第二種方案,哪簡直就是從別人的口袋裏搶錢。
按理,集資有回報。但段焱華說過,重建虹橋如果以集資的形式建設,集資款的回報將在二十年後兌現。
而且這次集資範圍非常廣泛,名義上是有錢出錢,無錢出力。但到了下面,味道就變了。已經有風聲傳出來,下面各村村支書已經明確表態,任何洪山鎮戶口的人,最低都得集資三百塊。
有人說,這是攤派,不想交這筆錢。
段焱華在會上拍着桌子吼道:“不交行,他今年不找我,明年還得找我。明年不找我,後年還得找我。總有一天,他得求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