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秦檜 (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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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1090年-1155年),字會之,江寧(今江蘇南京)人。
秦檜於政和五年(1115年)考中進士,入朝爲官,先後任太學學正、殿中侍御史、左司諫等職。
北宋末期,面對金人的割地要求,秦檜多次上疏反對。
金人攻破汴京(今河南開封)後,秦檜隨徽、欽二宗被押解到北方。他替徽宗與金人和議,得到金人賞識,後被放歸南宋爲官。
秦檜回到南宋後,力主與金人和議。
紹興八年(1138年),他代替宋高宗向金人行屈膝禮,完成和議。
【此後,秦檜長期居相位長達十九年,把持朝政,排除異己。
他先後構陷殺害岳飛等反對自己和議的官員。】
靖康元年(1126年),金兵攻打汴京並索取三鎮,秦檜上《上欽宗論邊機三事》,勸諫宋欽宗不可割地。
後任職方員外郎,又轉任河北割地使張邦昌屬官,因不願在河北割地任職而請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