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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純粹出於好心,我真不明白爲什麼德里菲爾德夫婦那麼關心我。我那時是一個頭腦遲鈍的孩子,不大愛說話;如果我有什麼地方使特德·德里菲爾德覺得有趣,那一定也是不自覺的。也許他覺得我那種優越的樣子很好玩兒。我以爲自己是放下架子才和沃爾夫小姐管家的兒子交往的,他不過是我叔叔所謂的廉價文人。有一次,我也許帶着一絲傲慢自大的神氣問他借一本他寫的書看看,他說我不會感興趣的。我相信他說的是真話,也就沒再堅持。自從我叔叔那次同意我和德里菲爾德夫婦一起外出以後,他就沒有再反對我和他們來往。有時我們一起去乘船遊玩;有時我們到某個風景如畫的地方,德里菲爾德畫上一些水彩。我不知道那時候英國的氣候是否比現在好,還是那只是我少年時代的幻覺,不過我好像記得,那年整個夏天,陽光燦爛的日子一天接着一天,從不間斷。我開始對這片丘陵起伏、物產豐富、景色優美的地區產生了一種奇特的眷戀之情。我們騎車走得很遠,到一個個教堂去摹拓那些碑刻,有些碑上是穿戴盔甲的騎士,有些是穿着僵硬的用鯨骨箍撐大的裙子的貴婦。特德·德里菲爾德對這種純真的愛好的熱情感染了我,我也滿懷激情地拓起來。我很得意地把我這樣辛勤勞動的成果拿給我叔叔看;我猜他大概認爲,不管我交遊的是什麼人,只要我老在教堂裏忙活,那就不會受到什麼危害。我們摹拓的時候,德里菲爾德太太總留在教堂院子裏。她既不看書,也不做針線活,就在院子裏閒蕩。她好像能夠長時間地什麼事都不幹,卻一點不感到無聊。有時候,我走到院子裏去和她一起在草地上坐一會兒。我們閒聊着我的學校,我學校裏的朋友,我的老師,閒聊着黑馬廄鎮上的人,有時什麼都不聊。她稱我阿申登先生,我很高興。大概她是第一個這麼稱呼我的人,這使我覺得自己已經長大了。我很討厭人家管我叫威利少爺。我覺得不管對誰,這都是個可笑的稱呼。其實我對自己的姓和名都不喜歡;我花很多時間,想要想出別的更適合我的姓名。我喜歡的姓名是羅德里克·雷文斯沃思。我在好多張紙上用相稱的剛勁有力的筆法籤滿了這個姓名的簽名。我覺得盧多維克·蒙哥馬利這個姓名倒也不錯。
我總忘不了瑪麗—安告訴我的關於德里菲爾德太太的那些事。雖然從理論上講,我知道結婚是怎麼回事,也能一點都不轉彎抹角地把個中情形講出來,但是其實我並不真的明白。我覺得這種事實在相當令人作嘔,我也並不怎麼相信真是那麼回事。就說地球吧,我曉得地球是圓的,可是我又很清楚它其實是平的。德里菲爾德太太看上去那麼坦率,她的笑聲那麼爽朗、純真,她的舉止顯得那麼富有朝氣,天真爛漫,所以我無法想象她會去和水手勾搭,特別是會和喬治勳爵那樣粗俗討厭的人混在一起。她一點兒不像我在小說裏看到過的那種壞女人。當然我知道她算不上“舉止端莊”,她說話帶有黑馬廄鎮的口音,時常會把字首的“h”音漏掉,有時她說話中的語法錯誤使我非常喫驚,但儘管如此,我還是禁不住喜歡她。我得出結論,認爲瑪麗—安講給我聽的那些事都是一派胡言。
有一天,我偶然向她提起瑪麗—安是我們家的廚娘。
“她說她在黑麥巷曾經住在你家隔壁,”我又補上一句,滿心以爲德里菲爾德太太會說她從來沒聽說過瑪麗—安這麼個人。
可是聽了我的話她竟然笑了,她的藍眼睛閃閃發亮。
“是的。她過去常帶我去主日學校。她還經常費勁地要我不要說話。我聽說她去牧師公館幹活了。真想不到她還在那兒!我好多年沒有看見她了。我很想見見她,和她談談從前的日子。請代我向她問好,好嗎?請她哪天晚上得空就到我那兒去,我請她喝茶。”
她的這番話使我傻了眼。不管怎麼說,德里菲爾德夫婦如今住在一幢房子裏,而且正談論着要把房子買下,他們還僱了一名幹雜活的用人。他們請瑪麗—安去喝茶是很不成體統的,也會使我感到怪難堪的。他們好像一點不懂什麼事情可以做,什麼事情根本不可以做。他們經常當着我的面談起他們過去生活中的一些事情,這總使我感到很不自在;我本以爲這些事他們做夢也不會提起。我並不清楚當時我周圍的那些人爲了擺出一副比他們的實際情形闊綽或富有氣派的架勢,都有一些虛浮不實,現在回想起來,我感到他們的生活確實充滿了弄虛作假的表現。他們生活在一個體面的假面具後面。你決不會看到他們只穿着襯衫,兩隻腳擱在桌子上。那些有身份的女子都穿着午後穿的衣衫直到下午才露面;她們私下裏卻過着精打細算的節儉的生活,你不可能隨意前去拜訪她們,喫上一頓便飯,而當她們正式宴請客人的時候,飯桌上卻總擺滿了菜餚。即使他們哪個人家裏遭到什麼災難,他們也總把頭抬得高高的,顯得滿不在乎。要是他們中的哪個人的兒子娶了一個女戲子,他們也絕口不提這件晦氣的事。街坊鄰舍雖然在背後議論說這樁婚事實在丟人,但是在受到這樁婚事困擾的人面前卻十分小心地連戲院都不提起。我們誰都知道買下三山牆大宅的格林考特少校的太太跟商界有些關係,可是不論是她還是少校對這個不光彩的祕密都從來不露一點口風。我們雖然在背後譏笑他們,但是當着他們的面,我們總客客氣氣,連陶器都不提起(這是格林考特太太充足收入的來源)。我們還常聽說這樣的事,發怒的父親取消了兒子的繼承權,或者叫他閨女(她像我的母親那樣嫁了一個律師)再也不準踏進家門。對於所有這類事情我已習以爲常,覺得是理所當然的。因而聽到特德·德里菲爾德好像提起世上最普通的一件事似的談起他在霍爾本街的一家飯館裏當過侍者,我確實大喫一驚。我知道他曾經離家出走,去海上當水手,那是很浪漫的;我好歹在不少小說中看到小夥子們常這麼幹,他們經過許多驚心動魄的冒險經歷,最後娶了一個擁有大筆財產的伯爵女兒。可是特德·德里菲爾德卻不是這樣,他後來在梅德斯通
<sup><small>①</small>趕過出租馬車,在伯明翰的一個售票處當過售票員。有一次,我們騎車經過鐵路徽章酒店,德里菲爾德太太相當隨便地提到她曾經在這個酒店裏工作過三年,好像那是不論誰都可能會幹的工作。
“那是我第一個幹活的地方,”她說。“後來我就到哈佛沙姆的羽毛酒店去了,一直到我結婚才離開那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