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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芳沒呆在旅館,和肖凡一起去了髮廊,因爲無聊和以前的姐妹聊聊天,她已算正式離開了風塵。
當天晚上,肖凡還是陪唐芳一起住的旅館,相同的情景,同樣的結果,夜晚肖凡醒了幾次,想順了唐芳的意思,初戀愛情佔據了上風,又是脹死眼睛,餓死。。。。。的一晚。
第二天,幫唐芳找工作的事情告訴阿坤,請他也幫幫忙。
下午羣哥就過來,帶唐芳進了溪頭星河電子廠,沒有介紹費,來廠門口迎接的主管態度極好。離開前,肖凡給了她三百,薪水要壓一個月,她還需要購買生活用品。離別時,特別叮囑有事找他。
那天,肖凡才知道阿坤不屬於峯哥的馬仔,只是羣哥下面的馬仔,和紋身男,黃毛一樣都跟羣哥。按道上的說法,就是馬仔下面的馬仔。
舞廳打鬥後,肖凡不上班的時間多了,老闆沒說什麼,態度更謙和了,應酬也多了,除羣哥少數幾人叫他阿凡外,髮廊女孩、馬仔、賭場的人看見他,都尊敬的叫聲凡哥,見到應小霞也叫凡嫂。連小伍見到他也叫凡哥。
肖凡有了人生的第一張銀行卡,卡里有賠醫藥費的七千,他不敢寄回家,忽然出現這麼多錢,家裏肯定會擔心。
週六,應小霞下班就過來,餐廳忙,還會幫肖凡做些事情。
餐廳關檔後,就近在溪頭開房,賭場給的2000茶水錢,除了花銷的幾百,肖凡說是賠的醫藥費,把剩下的都給了應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