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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份魔晶大家仍然是都交給了尼爾,並且說這些是從尼爾那邊獲得法具應該要有的報酬,而讓尼爾不能拒絕。
回到魯那城之後沒幾天,天氣就迎來了7月底8月初最佳氣溫的時節了。
而這段時間裏,正好羅夫的「智慧財產權法初擬稿」在尼爾的修正與協助之下完成,於是尼爾便讓羅夫以商會的名義與夏沙伯爵進行會議。
會議的過程尼爾並沒有參與,因此全部都是憑藉着羅夫自己的臨場反應進行着。雖然這樣第一次的會議讓羅夫非常緊張,因爲他自己知道自己只不過是一個快要11歲的小孩而已,但是當他想到尼爾的年齡比他更小時,緊張的感覺便瞬間獲得緩解。
就在兩次的會議之後,夏沙伯爵和凱特事務官協助修正了一些細則,並且同時修改了「專利商法」,便確立了可施行的版本的「智慧財產權法」。並且同樣合併於「專利司」進行登記。
很快的,羅夫便將「象棋」登記爲「智慧財產」,並且進而登記成爲「專利」!
相較起尼爾6歲初來乍到那時,短短不到到四年的時間裏,現在整個魯那城的繁榮程度不知道翻了多少倍!
其中貧民窟的規模已經縮小了許多;而且也有表面是孤兒院,檯面下是特務訓練所的機構;犯罪率也不斷的下降;許多祕藏家傳的發明也都不斷的申請著專利,成爲公營事業;商人絡譯不絕,將這些發明品帶到各地等等。
而這一切的一切,背後的功臣都是尼爾,只是鮮少人知道這些。絕大多數的魯那城居民都認爲這些都是夏沙伯爵的功勞。對於這件事,尼爾則是說,本來就應該要讓夏沙伯爵出頭,因爲前世「服兵役」的時候就學到過一個道理:
「槍打出頭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