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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裏,除了能打,他身上也沒什麼特別的長處。
兵蛋子一干就是多年,之後,他就漸漸融入了軍人那層身份。
在很多人眼裏,他嚴謹冷寡,心思深沉,做事一板一眼,一切以服從軍令爲第一任務。是一個比較死板的人。
混了很多年,隊裏,來來去去好些人,有人升職轉走了,有人轉業了,獨他兢兢業業的守着自己的位置,做着力所能及的份內事。
那時,部隊生活,是他生活中的重心。
直到隊上來了蕭璟珩,直到蕭璟珩帶着他認得了範春燕,他那無趣的人生,好似一下子多了很多有趣的色彩,纔有了想成家立業的想法。
只是,後來,一場綁架,將他的生活,全毀掉了。
六年時間,他過的混混噩噩,活着,就像一具移動的乾屍。
不在乎喫喝如何,不在乎住得如何,不在乎將來如何,只要,今朝有酒今朝醉,只要時不時有架打……
當然,原則,他還是有的:犯法的事,不幹;女人,不玩,其他一切,他都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