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17 (第4/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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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他錢的人是張盛,張虎的大哥,而張虎,是賀譯民在部隊上時,一起當過兵的好戰友。對於戰友的人品,賀譯民還是瞭解的,張虎人其實不錯,膽小,謹慎,貪點小財,但大原則性的錯誤不會犯。
張盛那個人他不怎麼了解,但是,可以想象得出來,當時他給摩托車撞了,張虎送他去醫院,來勘察現場的正是張盛,摺子和他的身份證明,應該就是張盛勘察現場的時候偷的。
盜竊錢財的人找着了,只要證據確鑿,公安抓人,繳錢就行了。
但是,畢竟這是公安系統出的敗類,賀譯民也是三十來歲的人了,肯定不會幹那種直接堵人,打一頓再要錢的事兒,畢竟公安系統出一個家賊,這種事情按原則,他得到縣局,跟局長通個氣。
所以,他今天就是來堵局長耿衛國的。
“這是賀譯民吧,這兩天不是有值勤,你不去值勤,跑回來幹啥?”縣公安局的局長四十出頭,是個皮膚黝黑,身材高大的中年人,穿着治服,身材略微發福,但看得出來身體素質特別過硬。
八月的天兒,到了晚上都能熱的融化自行車的胎。
耿衛國永遠不會忘記賀譯民,因爲他是唯一一個,敢拿槍指着他的,面視的下屬,當過兵的人都爽快,那時候他就覺得,賀譯民要不是個匪材,就是個大人材。
賀譯民主動給領導敬了個禮說:“領導,您說說,關於現金丟失的案子,咱們一般是怎麼辦的?”
“還能怎麼辦,只要破了案子,抓人,繳錢,挽回損失啊。”耿衛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