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8、只是興趣而已 (第6/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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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是換做別人,他肯定不會說。
但劉天明不一樣,其可是鄭國民的朋友,他自然不可能去坑劉天明。
聽完黃偉文的講述,劉天明知道了一個大概情況。
原來創作出的歌,賣給別人後,有一個版權期限。
打個比方,他這首《愛如潮水》十萬塊錢賣給黃偉文,合約籤3年,那麼接下去3年內,不論歌的銷量多少,都跟他沒有關係。
但3年之後,合約到期,歌的版權又會回到他手上。
屆時,不論是黃偉文還是歌手,想要繼續用這首歌賺錢,就得向他購買使用權。
而他,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把歌的價格往上喊,20萬,50萬,甚至是100萬。
“那就籤3年吧。”劉天明想了想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