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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等法庭結束。
不過,書記員會覈對應到庭的其他訴訟參與人,到時候,他就能知道白默的名字,而且他有對方律師的聯繫方式,不用擔心再和白默斷聯。
法庭上,封惟記住了白默的新名字,時斂。
等到庭審結束,他迅速送走當事人,終於能和時斂說話了,他爭分奪秒地折回頭,卻不見對方蹤影,怎麼跑得這麼快?
身旁和他一起開庭的律師問他在找誰,話裏話外的意思,是在催他回所裏補充書面質證意見。
封惟確實不想當着同事的面,給時斂的帶教律師打電話,而且書面質證意見不寫完,等於這個案子還沒辦完,他也不想爲了自己的私事,拖慢同事的進度,打電話的事情就暫時擱置下來。
等封惟忙完手裏的活再打電話時,對面卻道,“哦,你說小時啊,他已經辭職了。”
“辭職了?”封惟追問道,“他爲什麼辭職?”
“他和我說的是,他想轉行了。”
實習律師確實很難,他也是從那個階段熬過來的,所以……這是辭職的藉口,還是發自內心的選擇?封惟想,如果是後者,他不想強迫時斂去做任何本就不喜歡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