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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十七年
【原文】
十七年春,晉荀林父、衛孔達、陳公孫寧、鄭石楚伐宋。討曰:“何故弒君!”猶立文公而還,卿不書,失其所也。
夏四月癸亥,葬聲姜。有齊難,是以緩。
齊侯伐我北鄙。襄仲請盟。六月,盟於穀。
晉侯蒐於黃父,遂複合諸侯於扈,平宋也。公不與會,齊難故也。書曰“諸侯”,無功也。
於是,晉侯不見鄭伯,以爲貳於楚也。
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以告趙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與之事君。九月,蔡侯入於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難,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十一月,克減侯宣多而隨蔡侯以朝於執事。十二年六月,歸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請陳侯於楚而朝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蕆陳事。十五年五月,陳侯自敝邑往朝於君。往年正月,燭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陳、蔡之密邇於楚而不敢貳焉,則敝邑之故也。雖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於襄,而再見於君。夷與孤之二三臣相及於絳,雖我小國,則蔑以過之矣。今大國曰:‘爾未逞吾志。’敝邑有亡,無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餘幾。’又曰:‘鹿死不擇音。’小國之事大國也,德,則其人也,不德,則其鹿也,鋌而走險,急何能擇?命之罔極,亦知亡矣。將悉敝賦以待於儵,唯執事命之。文公二年六月壬申,朝於齊。四年二月壬戌,爲齊侵蔡,亦獲成於楚。居大國之間而從於強令,豈其罪也。大國若弗圖,無所逃命。”
晉鞏朔行成於鄭,趙穿、公婿池爲質焉。
秋,周甘歜敗戎於邥垂,乘其飲酒也。